2018年上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笔试)
2018年上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笔试)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报地址为www.ntce.cn),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在2018年1月16日至19日(17.00时截止)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进行报名。
参考通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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