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和相关体检机构:
现将我省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做如下要求: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各高等学校相关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的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指定体检机构取得联系,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单位集体组织联系,统筹安排。
二、参加体检人员要按照学校和体检机构体检时间要求进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一式两份,体检表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见附件)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各体检机构应当做好相关体检工作,体检应当严格依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性须有妇科检查)。做胸透项目的女性如果已经怀孕,持有医院相关证明可以暂免检查,备孕者必须胸透。体检结果必须有医院盖章和合格签字,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
四、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确保教师队伍质量的入口关,各高等学校及相关体检机构要认真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全省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詹绍玲 电话:0371—65909708
附件:1.河南省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
2.在郑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定点体检分配名单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