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盘锦教师资格证面试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a.辽宁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只要户主页及本人页);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
现场确认。
1、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致远楼 六楼 608
2、现场确认时间:
12月18日——12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本人网报所在市考区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