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东营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在12月13日-16日持以下材料到各考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由于各考区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2017年下半年东营教师资格证面试现场确认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城市 | 确认点单位名称 | 确认点地址 | 确认考生类别 | 确认点咨询电话 | 地市咨询电话 |
东营市 | 东营区教育局 | 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 确认本辖区内的考生 | 0546-8251879 | 0546-83371710546-8336235 |
河口区教育局 | 河口区教育局人事股(四楼最西头),河口区河滨路18号 | 确认本辖区内的考生 | 0546-3652836 | ||
垦利区教育局 | 垦利区教育局人事股509室,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育才路263号(胜兴花园东门,教育民政老龄大厦,建行大楼北侧) | 确认本辖区内的考生 | 0546-2522266 | ||
利津县教育局 | 利津县教育局人事股102室,利津县大桥路58号 | 确认本辖区内的考生 | 0546-5629919 | ||
广饶县教育局 | 广饶县第二实验小学行知楼二楼微机室(一),广饶县傅家路585号 | 确认本辖区内的考生 | 0546-6442172 |
现场审核时,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报考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须能明确体现考生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请考生注意: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其中,国(境)外学历以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为提高效率缩短确认时间,考生应提前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打印备案表的,应提前自行通过学信网申请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保存好学历验证材料,以备现场确认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
(2)学历证书无法通过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由于现场确认考生数量较多,部分考区现场确认时会要求考生提前网上预约或自带备课教材,请考生提前仔细阅读相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山东参考通知:山东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面试报名:报名时间 | 报考条件 | 报名注意事项 | 报名入口 | 照片要求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