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精神,现将2017年秋季我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权限划分
市教育局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县区教育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认定对象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且取得高中、中职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第一类为非国考人员,第二类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亳州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亳州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非本地户籍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两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亳州市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报时间
2017年秋季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6日。
(二)网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 持有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箱,以备网报密码丢失从邮箱中找回),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由相关部门盖章。
四、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10月16日—18日(当天早晨7点—9点)
(二)体检地点(两所指定医院,申请人自主选择):
1.亳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南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
2.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体检科(北外环涡北新院区4号楼5楼体检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空腹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网报同一底板的小2寸彩色照片1张;
3.申请人须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右上角注明认定学段;
4.体检费用由医院自行收取。
五、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时间、上传材料及流程
(一)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时间:10月26日—31日。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环节更改为“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审核确认。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办,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申请人可在乡镇政府或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代办点让代办点人员代为申报,也可自行申报,网上办事大厅热线12345—2。
(二)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所需上传材料
特别提醒:纸质材料必须通过扫描上传(PDF格式),拍照上传材料的概不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该表,下载后如实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按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并须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以及人事代理机构证明或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两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4.电子照片,本人需提供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0KB—100KB,JPG格式);
5.学历证书。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国考人员和符合直接认定人员分别所需上传材料:
(1) 参加国考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国考人员)需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
9.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认定申办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或通过亳州市政府网连接登录,登录地址为:bsdt.bozhou.gov.cn,点击“市直厅”按钮,在“部门服务”栏,点击市教育局。
2、查找申办事项
点击【市教育局】查看到市教育局事项列表。搜索查找【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事项,根据申办学段登录网上申办。
3、网上申办操作
高中、中职类教师认定事项网上申办主要包括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完成申请等3个方面的内容。对已提供在线申办的事项,申请人可以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申办。
(1)信息填写,申请人将身份证号码、证书领取方式、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信息进行如实填写。
(2)资料上传,点击“上传按钮”进行附件上传(上传材料须为扫描件),电子证照数据库中已有内容可自动调取无需上传。对于已上传的附件,在标题后提示“已完成”字样。
(3)完成申请,办事人完成上述流程后,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本次申请。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明办事人对该事项的申报全部完成,将进入部门审批阶段。
4、补正材料
如若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在收到“网上办事大厅补正材料”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补正相应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申请人在网上申办时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证书发放。
联系电话:5125915,5125217
亳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
认定须知: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丨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