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2017年下半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鞍山地区的以下三类考生,可申请在鞍山地区认定。一是省考笔试合格人员(申请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者还须通过省考面试合格;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须提供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二是取得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三是师范类毕业生。
注:国考考生请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省考考生请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或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
5、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二)、工作流程
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请先到鞍山市教育局网站(www.asedu.gov.cn)上阅读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点击下载)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报名。
①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8:30日至10月18日零点(开启时间为每天的7:00至24:00)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7日早9:00-11:00,下午13:30-16:00
②现场确认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人事处215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材料如下:(下载的表格及复印件均用A4纸,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②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在网上下载打印,学校在职人员由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由所在乡镇(农村户口)或街道(非农户口)鉴定并加盖公章。
(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③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检查,必须到县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印章和院方的公章。(体检表到鞍山教育网上下载)
④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申请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到鞍山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填写。(点击下载);
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或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毕业证书或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参加省考考生提供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证书(限非师范类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考生提供原始成绩单及复印件;国考考生提供面试合格证明;
⑨专业技术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提供)
⑩与网上申报同版的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格式:114像素×156像素.JPG)
2.非统考(省考及成人师范类)考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请于11月6日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查看面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范围。
3.12月18日后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结果。
人事处电话:0412-2698072、2698068
认定须知: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丨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