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我市2017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统一使用纸笔考试,随机编排考场。
四、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缴费两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7年9月5日--9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24:00,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科。考生在确认审核通过后,尽快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三)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需提前到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面试现场确认做准备。
5. 考生在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时,所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如有差误,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提示
根据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七、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月12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日内,向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区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常用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查询《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