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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会计专硕(MPAcc)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责编:田炯阳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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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4年会计专硕(MPAcc)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

(一)拟招生人数

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学院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一复试,复试分数线相同。2024年本专业复试线为:初试总分20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52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104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身份核查

考生于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4点到武汉工程大学文科楼管理学院MPAcc办公室(529室)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4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3.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

4.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 4月 15 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强化诚信要求,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复试费凭证一份(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并提交《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打印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名。

(五)其他资料提交

已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可打印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与专业相关认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及打印件均使用A4纸型。若发现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复试内容

2024年招生复试线下进行,复试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四项。

1.专业课笔试科目为《财会综合》。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共计时长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政治理论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评委提问,考生作答,共计时长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听说能力,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用英语回答评委提问及互动3分钟,共计时长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背景、基础知识、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共计时长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一志愿),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地点

3月30日

全天

资格审查

文科楼529

3月31日

9:00—11:00

专业课(财会综合)

另行通知

3月31日

13:30—17:30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

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复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QQ群号:563954272

参加复试的同学统一加入复试QQ群,进群申请格式:姓名+考生编码,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名:姓名+考生编码后四位+毕业院校,复试相关信息和通知会通过该群统一发布。进群后将逐一核对复试学生信息,如不修改备注名一律清理出群。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按 100 分制评分,复试成绩组成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70%+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1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10%。

2.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类排序,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参加我校2023年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被评为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院相关专业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复试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督查组

职 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专家组

成员名单(略)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职 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五)复试(笔试)考务组

职 责:设置和布置考场;培训监考员,提高监考质量;试卷接受、保管和发送(含保密)。

(六)技术保障组

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九、其他事宜

(一)复试申诉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举报电子信箱:450494120@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1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熊老师

电子信箱:27196553@qq.com

联系电话:027-8799219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乘车路线

具体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和规定为准。

原文链接:https://cm.wit.edu.cn/info/1006/144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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