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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MPAcc(会计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责编:田炯阳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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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4年MPAcc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学院组织MPAcc复试小组,负责MPAcc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兰州大学MPAcc拟招收30人,培养形式为非全日制。如后期学校追加指标,届时则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调剂政策

1.满足兰州大学2024年MPAcc报考条件,详见《兰州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0)的考生。

3.初试分数必须同时满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24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兰州大学2024年MPAcc复试分数线:总分196分,英语50分,综合100分。

4.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

5.优先接收本科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或目前从事工作为会计、财务、审计类岗位的考生。

四、复试名单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2024年兰州大学MPAcc(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初试分数须满足2024年兰州大学MPAcc复试分数线:总分196分,英语50分,综合100分。

2.第一志愿报考2024年兰州大学MPAcc(会计硕士)(代码:125300),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达到2024年兰州大学MPAcc复试分数线中相应总分和单科线要求的考生。

3.符合调剂要求并通过审核的考生。

五、复试形式

经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六、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笔试(会计学)、思政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会计学,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审计等。

(三)思政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阶段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名

1.符合条件且参加复试的考生登录兰大管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先用个人常用邮箱注册账号(请牢记此账号及密码),再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申请。填报项目类别时,请选择“兰州大学MPAcc(会计硕士)”。

报名成功后,请在首页点击[浏览]自行打印考生信息表(一式五份),参加复试时请将打印好的五份考生信息表交给引导员。

2.报名时请使用电脑填写信息,推荐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学院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931-8915931,邮箱:msit@lzu.edu.cn)。如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我中心,以确保收到通知信息。

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6日18:00前完成报名;校内调剂考生根据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细则中的相应要求按时完成报名;校外调剂考生于3月29日18:00前完成报名。管理学院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申请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示: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调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报名,最终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拟录取结果为准。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复试前2天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详见原文链接),交费时“报考学院”请选择“管理学院”,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报到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试缴费凭证。

《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留存管理学院。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详见附件),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在复试时可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7.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8.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校,复试过程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三)复试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

日期时间事项内容要求地点
3月30日14:00-15:30报到携带复试报到要求的所有材料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16:00-18:00笔试
3月31日

8:30-12:30

13:30-18:30

面试上午组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的考生请于13:00前到达候考场。考生须着正装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调剂考生

日期时间事项内容要求地点
4月4日14:00-15:30报到携带复试报到要求的所有材料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16:00-18:00笔试
4月5日

8:30-12:30

13:30-18:30

面试上午组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的考生请于13:00前到达候考场。考生须着正装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5%+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5%+笔试成绩×30%

总成绩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管理学院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3.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4.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所有拟录取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不能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自行完成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管理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中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重要声明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管理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m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电子邮箱:mbampazs@lzu.edu.cn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邮    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邮    箱:yzb@lzu.edu.cn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ms.lzu.edu.cn/Item/2151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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