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MPAcc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及时关注目标院校考试信息,为备考做好准备。更多招生简章信息,点击2023年全国MPAcc招生简章汇总进行查看。
一、学位点介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4年获批成为全国第四批MPAcc培养单位,2015年MPAcc首届招生,2018年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学位点在制度建设、招生质量、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是学校目前招生热度最高、培养优势最为突出的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本学位点研究生可获得ACCA资格考试前9门课程的免试资格。
学位点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及年轻化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业教师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90%,其中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1人,入选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1人,上海市曙光学者1人、浦江人才1人、晨光学者3人。
学位点研究生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多名学生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长三角研究生学术论坛、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决策仿真大赛等省部级及国家级赛事奖项。
(一)培养目标
学位点坚持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重大需求,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和职业需求,培养熟悉中国国情、能适应“大智移云物区”环境发展,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和领导潜质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高层次财会管理人才。
(二)培养特色
学位点注重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宽广国际视野、敏锐数据逻辑、战略思维和市场意识、知识整合能力、跨文化管理能力,行、企、校多元协同,贯穿课程设计、师资配备、移动课堂,实现业财融合的人才培养特色鲜明。
(三)培养方向
1.国际会计
2.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
3.审计与内部控制
4.智能会计与财务
二、奖助学金与荣誉体系
学校和会计学院设立多种奖助学金,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积极性,建立起完善的研究生教育保障和激励机制。奖助学金体系如表所示。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非定向)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到学校。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院重视案例教学与比赛,开辟第二课堂,实行校内专任导师与行业产业导师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行业产业导师全程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
四、招生人数
计划数132人。学校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接收推免生人数以2022年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公示名单为准。
五、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第二学士考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被我校录取前应从已就读的学校办理完退学手续。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报名程序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要求、报考点公告等具体安排请关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suibe.edu.cn/yjsy/main.htm)。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2.考试内容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 分,“英语(二)”满分为100 分,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考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二)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方式为面试与专业笔试相结合。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1.专业笔试
会计综合知识100分(含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会计综合知识与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3.复试参考书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http://mpaccesc.ruc.edu.cn/info/1016/1046.htm)
4.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与体检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九、学费
学费总额为15.8万元,7.9万元/年。(最终收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十、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会计学院:祖老师、谭老师,021-6770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