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及时关注目标院校考试信息,为备考做好准备。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7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
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864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917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947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学制为3年,翻译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2年。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金融、会计学制各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
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4大学科门类39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8个专业类别对外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
(二)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翻译、新闻与传播等培养费均为2万/年;社会工作培养费为1万/年;金融培养费为4万/年;会计培养费为4万/年。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2万/年;公共管理培养费为第一学年2.4万元,第二、第三学年各2.3万,合计7万元;非全日制会计培养费为5.92万/年,合计14.8万元;非全日制金融培养费为5.12万/年,合计12.8万元。会计培养费、金融培养费在备案中,具体以备案结果为准。
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学校同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
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5%,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金融、会计学习方式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类别。
(三)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非全日制金融、非全日制会计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法律与金融、刑事法律实务、法律与国际经济、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公共卫生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税收法律实务等多个培养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另外学校也将根据、社会对法硕需求,开设教育法、健康与公共卫生法学等培养方向。目前学校有法律学院、刑事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等学院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最终各学院培养方向以录取后考生选择和学院公布为准。法律硕士(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在学校国际法学院招收和培养,学制为3年,考生直接填报,招生计划暂定40名,最终招生计划根据下达计划为准。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
(六)考取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具体可关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相关网站https://zzgg.ecupl.edu.cn/1890/list.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设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拟录取考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咨询邮箱:hzyjszs@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