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建设。
截至2018年6月,学校建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77亩,建筑面积114.8万平方米,图书馆收藏278万余件印刷型文献、1120万余册各类电子型及数字型文献信息资源。现有教职工3072人,其中专任教师1821人。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仅限我校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南航报考点(320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照江苏省统一时间
5.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报名,其他类考生可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6.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网报时需正确选择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有关纠纷,与我校无关。
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查阅。
3.单独考试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门,初试科目和复试阶段的笔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3203)。
复试
1.我校将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制定复试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等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形式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公布。复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考试通过证书),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复试时,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报考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报考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6.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修改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4.录取考生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在校学习年限2.5-4.5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学费与奖学金
学校按照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一般为:
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会计硕士14.8万元/生。
学校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三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占入学总人数20%;学校助学金为每生每月500元。学校面向录取的全日制推荐免试生设立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50000元/生,一等奖为20000元/生,二等奖为5000元/生。
本校2021年同时招收工程管理硕士,点击查看MEM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