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19日经教委批准,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联合组建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按培养方式(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①-③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学制与学费
1. 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学制为 4 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2.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8000 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0000 元/年·生(会计硕士 20000 元/年·生、艺术硕士 12000 元/年·生)。
3. 非全日制硕士收费标准与全日制硕士收费标准基本一致会计硕士 30000 元/年·生。
奖助体系
我校对纳入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生均 9000 元/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元/生·年;助学金(有固定收入者除外)6000 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奖学金(20000 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政策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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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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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2021年同时招收工程管理硕士,点击查看MEM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