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杨曼婷 2022-11-03
研究生奖学金不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在校研究生领取的国家助学金等由国家财政发放的助学金,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导师或课题组发给研究生的补助金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这属于劳务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