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上海海关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拟招生计划为50人。(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125200
专业名称:公共管理硕士(MPA)
英语:39,综合:78,总分:168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134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要求执行本表确定的总分要求,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
2.复试地点:上海海关学院本部校区,具体地点将另行
通知,或请于复试前登录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目查询。
3.复试方式: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与综合素质评估。
(一)笔试
1.专业课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基础”,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参考材料如下: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与论述题。
参考材料
公共管理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管理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
2.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要求,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为:政治学原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管理学原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任何一门科目考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
1.着重考察考生的公共管理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创新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等。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80分;其中公共管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3.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3)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
(4)管理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英语听力及口语运用能力;每位考生听说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6)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心理健康素质。
(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8)公共管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面试组每位专家独立打分,全部专家打分的平均数为考生的得分。
(三)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背景评估)20分。综合素质评估以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为依据,对考生的教育背景(包括外语水平)、工作背景(工作资历、岗位经历)、工作实绩(立功表扬受奖、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评估。
五、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请考生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供审核,并应对填写的内容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故意提供错误信息,则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以及学历、学位证书。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证)。
3.加盖有红色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包括工作资历、岗位任职经历、近三年年终考核等次、思想政治及现实工作表现等信息)。
5.其他反映工作实绩、外语水平(如托福、雅思、高级口译、GMAT等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或证书)、能证明本人职业技能专长和专业能力的材料(不超过5项)。
六、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和综合素质评估得分(满分2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分别按照50%、40%、10%的权重相加构成。即: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0.8)×40%+(综合素质评估得分÷0.2)×10%。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照60%、40%权重相加构成。即: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二)录取
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按相关程序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MPA中心进行审查,提交材料时间和方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为准。
(二)根据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以《上海海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相关复试工作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shcc.edu.cn/)查询。
(二)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本细则由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s://yjsc.shcc.edu.cn/_upload/article/files/54/35/871a2d5749d1abd591de62692d9a/1e53a8e0-c85b-4370-9ae8-d4fa19233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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