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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精神,学校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条件,提高培养质量,拟对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相关办学成本经专家评审、学校审批通过,新收费标准拟从2025年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调整后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 | 元/生·全过程 | 84000 | 学制三年 |
原文链接:https://www.jcc.uestc.edu.cn/a/xinxigongkai/gonggao/2023/1128/2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