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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MPA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责编:田炯阳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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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MPA教育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MP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MPA教育中心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中心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MPA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

3.组建MPA复试工作督查组,对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备注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230含士兵计划4个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

(二)复试形式

MPA教育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按专业类别统一划线和组织复试,具体详见附件。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MPA教育中心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中心联系。

(三)复试内容

1.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和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笔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面试为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为5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复试总分)。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成绩×50%。

(五)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3月29日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须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登录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统一为YZcs2024,注意区分大小写,建议登录后在个人资料中修改密码)。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

2.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

3.个人简况表(见附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MPA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

中心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工作

(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再按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及格(卷面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MPA教育中心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中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MPA教育中心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学校电话:0579-82283026,0579-82282319。

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2.MPA教育中心公开网站:http://mpa.zjnu.edu.cn/

MPA教育中心电话:0579-82298620

邮箱:mpa@zjnu.cn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MPA教育中心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mpa.zjnu.edu.cn/2024/0327/c10158a46266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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