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请参见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公示名单(网址:https://ggy.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c5/30/2d195fda427db73ee483a5e721e2/3a5fd98f-1cd1-40af-bae5-7d59bb534a38.pdf)。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考计划 |
1 | 125200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201 |
三、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学院在复试报到时核验考生以下材料:
1.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及日期)。
2.本人初试准考证原件(“中国研招网”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本科生,提供相应的国(境)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
(3)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提供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5)因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6)暂时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件和认证报告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7:00前补验原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7.考生大学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部门出具盖章)。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复试内容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闭卷)满分40分,考试参考范围见:网址https://ggy.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89/0d/7ce878ba4ae1987250a02e70505d/8b1afad0-25ff-4d75-851a-ff7aee351d6d.pdf
(2)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开卷)满分40分,考查范围:考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分析当前我国公共管理实践领域内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考生可带相关纸质材料,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或通讯工具。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表达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自控及心理成熟、仪表举止等。
2.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内容考核成绩之和。任一部分缺考、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复试安排
1.报到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125200 | 公共管理(MPA) | 2024年3月29日 下午13:00—17:00 | 厚学楼208 |
2.专业课笔试安排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时间:2024年3月29日18:30-19:30
(2)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笔试
时间:2024年3月29日19:40-20:40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具体考场安排请于2024年3月28日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安排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同考场进行,具体分组安排见报到候考时通知。考生测试及面试顺序由考前抽签确定。请考生面试当天8:00至候考室等候抽签。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125200 | 公共管理(MPA) | 2024年3月30日 9:00开始 | 厚学楼2楼各考场 |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
提交材料 | 份数 | 备注 |
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 1 | 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面试时带入考场提交考官 |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 1 | |
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 | 1 | |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 | 1套 |
六、录取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招生计划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等,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公共管理硕士(MPA)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予以公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1.复试全程录音并录像。
2.复试科目确认、缴纳复试费等具体要求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3.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
4.考生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5.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其他事项安排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和公共管理学院网站通知。
7.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等执行。
8.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ggy.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e2/01/e5e7591f44c69c74e8ea5fb8f92b/dba9da3c-dd41-49c6-8196-115abb8ce47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