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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责编:田炯阳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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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4年MP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学院组织MPA复试小组,负责MPA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兰州大学MPA拟招收140人,其中全日制拟录取70人(含大学生士兵计划),非全日制拟录取70人(含二等功免初试生)。如后期学校追加指标,届时则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复试名单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2024年兰州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兰州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总分168,英语41,综合81)。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或参加专项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24年兰州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中相应总分和单科线要求。

3.申请全日制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的考生初试报名中报考的培养形式须为全日制。

4.申请非全日制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的考生初试报名中报考的培养形式须为非全日制。

四、复试形式

经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思政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二)思政考核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阶段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名

1.符合条件且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全日制MPA考生请于3月25日18:00前完成;非全日制MPA考生请于3月26日18:00前完成)登录“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先用个人常用邮箱注册账号(请牢记此账号及密码),再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申请。填报项目类别时,请选择“兰州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

报名成功后,请在首页点击[浏览]自行打印考生信息表(一式五份),参加复试时请将打印好的五份考生信息表交给引导员。

2.报名时请使用电脑填写信息,推荐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学院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931-8915931,邮箱:msit@lzu.edu.cn)。如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我中心,以确保收到通知信息。管理学院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申请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完成报名前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详见原文链接),交费时“报考学院”请选择“管理学院”,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报到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试缴费凭证。

《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留存管理学院。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详见附件),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在复试时可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7.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8.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校,复试过程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兰州大学全日制MPA项目复试安排

日期时间事项内容要求地点
3月29日

8:30-12:30

13:30-18:30

面试上午组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的考生请于13:00前到达候考场。考生须着正装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3月30日

8:30-12:30

13:30-18:30

面试

注意事项:

(1)面试前三天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公布考生面试日期。

(2)请各位考生于本人复试前一天15:00-18:00集中报到,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报到点。

2、兰州大学非全日制MPA项目复试安排

日期时间事项内容要求地点
3月30日

8:30-12:30

13:30-18:30

面试上午组的考生请于8:0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的考生请于13:00前到达候考场。考生须着正装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
3月31日

8:30-12:30

13:30-18:30

面试

注意事项:

(1)面试前三天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公布考生面试日期。

(2)请各位考生于本人复试前一天15:00-18:00集中报到,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报到点。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5%+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5%

注:二等功免初试生总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5%+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5%

总成绩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管理学院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

1.全日制MPA(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2.非全日制MPA考生(公共管理硕士)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向后录取。

3.未被录取的全日制MPA考生和非全日制MPA考生可从以下四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1)符合兰州大学IMBA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兰州大学国际MBA项目复试,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IMBA(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符合兰州大学EMBA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兰州大学EMBA项目复试,申请条件和流程详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3)符合兰州大学MBA(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兰州大学MBA(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项目复试,申请条件和流程详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MBA(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4)符合兰州大学MPAcc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兰州大学MPAcc项目复试,申请条件和流程详见《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MPAcc(会计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请有意愿申请以上四个项目之一的考生于2024年4月1日16:00前登录“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重新选择需要调剂的项目类别,并完成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不能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自行完成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管理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中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重要声明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管理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m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严禁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电子邮箱:mbampazs@lzu.edu.cn

(二)管理学院申诉电话和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邮    箱:liyanxia@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邮    箱:yzb@lz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ms.lzu.edu.cn/Item/215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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