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要求,根据上海市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分类招生,稳妥做好本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成绩要求:参加管理类联考,达到国家A类资格线要求,即总分173分,英语43分,管理类综合86分。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
(三)复试前,MPA教育中心对有复试资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三)学院成立复试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全过程。
三、复试方式、设备测试及复试时间
(一)根据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以下简称MPA)复试全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采用腾讯双机位,主机位用于复试,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届时学校、学院将通过短信发送复试平台、设备检测时间、模拟复试时间、复试时间等通知至考生手机,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收短信并准时进行设备检测和模拟复试。
(三)2024年我校MPA复试面试时间为:
模拟面试:
2024年3月28日13:00-20:00、
2024年3月29日13:00-17:00(二次调试)。
正式面试:
2024年3月30日9:00开始
各考生确切复试时间点及取号候场时间将于复试前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3月21日起,参加本轮复试考生需将资格审查材料以打包文件形式分别发送至MPA教育中心邮箱(hdzfmpa@126.com,邮件名:“姓名+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同时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系统拟于3月21日开放上传功能。MPA教育中心将在中心邮箱和管理系统后台两个渠道下载资格审查材料并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材料:(注意*仅接收扫描件,不接收照片拍摄版)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4)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预计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其他学院要求的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3、MPA教育中心将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当天将会同技术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如有“**”,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复试成绩,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复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总分为50分。
2、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测试。主要考察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科学精神等,总分为50分。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思辨及表达能力;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4、考生进入复试主场后,依次进行外语、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时间总计20分钟。三项考试均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流程安全规范、纪律严明、公平公正。
(三)诚信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要求签订纸质《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4月底)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五、录取原则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60分或外语和思想政治低于25分),不予录取。
(四)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五)学院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
(六)在公示期内,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及时处理。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21-57090496。
(七)非全日制研究生被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调剂原则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关注MPA教育中心官网(http://www.mpa.ecupl.edu.cn)、“华东政法MPA”官微,填写调剂意向表。学校将分批次安排调剂复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tj)的“网上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服务系统”将分别于3月28日和4月8日开通,请意向考生注意填报。
七、咨询方式(详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mpa.ecupl.edu.cn/2024/0321/c8281a21286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