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西藏班)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注:名单详见原文链接。
咨询电话:0571-56662018, 咨询邮箱:zjumpa@zju.edu.cn
申诉(专业学位)联系人:冯军,电话56662018 ,邮箱zjumpa@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楼(成均苑9幢)223室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满足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详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314/c28498a2890520/page.htm)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复试名单见附件。上线考生共25人,拟招录20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初试时的,查验打印件)。
3.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9月1日前毕业)。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组面,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时间:4月5日。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楼(成均苑9幢)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
(1)科目:公共管理专业英语(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时间:4月5日上午10:00-12:00。
(3)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闭卷。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材料和使用电子设备。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考生不得参加。禁止拖时交卷。
2.面试(满分100分)
(1)内容:综合素质与能力。包含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面试总分。
(2)时间:4月5日下午13:30-17:30。
复试当天上午抽签决定分组与次序。
(3)地点: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公共管理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3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现场材料:必备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等的原件与复印件、手机、文具等。如有考生有材料提交给面试专家组的,请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在面试前交面试小组秘书。
(2)复试考生按通知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资格审查地点。
五、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签协议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详见https://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MPA教育中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冯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楼(成均苑9幢)223室。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同城闪送。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公共管理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档案保管单位、居住地社区(行政村)等)的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并加盖印章后寄回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九、其他
1.学费为4.5万元/全程.生(不含住宿、图书资料等费用)。分三年缴。
2.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3.MPA学生为在职定向培养,不转户口、不转组织关系、不转档案。
4.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www.mpa.zju.edu.cn/2024/0320/c56162a289264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