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经学校批准,我院将实行MPA“提前考核”录取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华中科技大学MPA报考条件,且截止2024年8月31日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申请“提前考核”。具体要求:
① 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组织、国有企业或其他知名企业工作;
② 报名时应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党政部门和参公单位综合管理岗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四级主管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四级主办及以上;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及以上),或任职重要岗位,或具有突出业绩(重要岗位和突出业绩由“提前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报名流程及材料评审:
考生于9月28日-10月31日24:00前登陆https://docs.qq.com/form/page/DUGJ6ZFdKTnloZEhX?u=undefined#/fill进行报名,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并提交以下5种材料。
要求:以下① - ⑤类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① - ④为必须提交的材料,材料⑤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放在同一张A4纸上);
② 个人综合自述(不超过1000字,用一页A4纸完成,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研究计划、职业经验与职业规划,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
③ 教育背景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④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原件(含“工作年限”、“职务岗位”及行政级别),“在职证明”模板见附件。
⑤ 考生获奖或学术成果材料(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在正式期刊发表的文章);
注: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MPA教育中心将成立“2024年MPA提前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背景、工作背景、获奖情况及学术成果进行评审,并于11月在公共管理学院官网公布参加“提前考核”名单,网址:http://cpa.hust.edu.cn/
三、提前面试: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将于2023年11月组织进入“提前考核”名单的考生提前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将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四、相关录取政策说明
通过“提前考核”的考生,需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类联考(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MPA录取复试线。
通过“提前考核”的考生,如未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管理类联考,则视为主动放弃该资格,后续不予保留。
按照相关政策,不同招生类型分类录取。招生类型包括提前考核考生、常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五、咨询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游老师
电话:027-87556744
邮箱:ysw224@hust.edu.cn
(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
原文链接:http://cpa.hust.edu.cn/info/1083/122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