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华东师范大学MPA启动了招生预审工作。初试笔试成绩达到当年华东师范大学MPA复试最低分数线并且预审成绩优秀的考生,在复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预审成绩保留两年有效!
我校MPA预审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生登陆官方微信“华东师范大学MPA”进入【申请相关】-【MPA预审申请】-【权威发布】关于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在线完成预审内容填写。
二、考生完成在线申请后,MPA招生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提交电子预审材料,具体提交电子档材料清单如下:
①MPA申请表(申请表由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微信提交申请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考生);
②所有高等教育阶段(含境内外)的学历、学位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则均需提交);
③学历认证报告:如有多个学历,请以符合报考年限(硕士毕业满两年、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且最高的学历进行认证。特别提醒:此次认证的学历必须和10月中国研招网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一致,否则会因学历不一致影响考生的最终录取;
④(如有)大学成绩单(由学校或档案所在处出具的盖有红章的成绩单);
⑤(如有)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或聘书、技术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⑥(如有)英语以及其他小语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将MPA申请表打印后手写完成,并与其他相关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ecnumpa@126.com (邮件主题:姓名+电话+2024MPA预审材料 )。
三、招生办公室收到考生提交的预审材料邮件后,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实际收到预审材料3个工作日内发布,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考生微信申请时所留邮箱。
四、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MPA预审材料提交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28日 ;第二批次:2023年3月1日-5月31日;第三批次:2023年6月1日-8月31日;第四批次:2023年9月1日-11月30日,最后批次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温馨提醒:
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如预审材料发出10天后还没有收到邮件的考生,请及时邮件联系MPA招生办公室(寒暑假除外),邮箱地址为:ecnumpa@126.com。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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