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24个学院,占地2744余亩,建筑面积125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其前身为创办于1960年的湖南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的岳麓山下、碧波粼粼的湘江之滨,山清水秀,风景宜人,是培养人才、研究学术的理想园地。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公共管理学院已进入全国高校同类院系的前列。
学院优势
学院拥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道德文化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研究基地—湖南省公民道德建设研究基地、县域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村农业研究基地,1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文科综合实验中心。1个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社会工作专业)。设有生态文明研究院、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所、人工智能道德决策研究所、共享思想研究中心、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非洲研究中心、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研究所、人口学研究所、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和《伦理学研究》(中国伦理学会会刊,CSSCI期刊)杂志社。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科特色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简称“MPA”)于2005年开办,是全国第三批MPA开办学校之一,至今已有18年办学历史。自MPA教育举办以来,我校充分发挥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底蕴深厚的优势,在整合全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及其前身政治系近60年来为地方政府培养党政领导与管理干部的办学经验,从一开始就树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精品意识,本着“坚持特色品质教育、打造公共管理高端人才”的办学理念,立足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与发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近年来,我校MPA研究生多次参加国家、省级公共管理(MPA)案例大赛,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2项,最佳案例1项,最佳指导教师2项;省级二等奖、三等奖10余项。十八年来,学校共培养MPA研究生1000余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肯定,并多次受到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好评。目前仅2005级MPA学员担任厅级干部4人,副处级以上干部40余人。
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是为各级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各类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专业学位。作为湖南省属地方“211”高校,我校把“服务湖南、辐射周边、面向基层、重在能力”作为MPA教育的办学定位,把培养“具有明确的政治价值取向、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宽厚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熟练的公共管理技能、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作为MPA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和时间。一般周末安排学习。
招生目录
125200公共管理 01政府管理与地方公共治理 02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社区管理、社会政 策、公共政策、教育政策) 03科技政策与科技伦理治理 04国土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与地理科 学学院共同培养) 05教育行政管理 | 非 全 日 制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 能力 ②204英语二 | 复试笔试科 目:思想政 治理论与公 共管理基础 |
招生人数
100人。
报考信息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6月前毕业),即只有本科毕业证,无学士学位证可以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6月前毕业),即拥有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可以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总分200分)和英语二(总分100分)。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湖南师范大学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阶段一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于2023年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通知。
网址:https://yjsy.hunnu.edu.cn/
(三)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一步:网上报名:
考生于每年10月10日左右—10月30日(具体报名日期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https://yjsy.hunnu.edu.cn/)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二步:现场确认:
时间:每年十一月上旬左右(具体日期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学费标准
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执行。现有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如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发生变化,以新标准为准。
(五)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程序按照学校的培养文件进行,学生具备毕业资格且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籍信息、毕业证、学位证信息均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询和认证。
(六)参考书目
未指定参考书目,建议自行购买参考书。
如:①全国统考英语:《在职攻读MPA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②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③以及相关的参考书(百度即可)。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RQXfUl41_f9OMAk4e6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