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3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供各位研考生查看。更多MPA招生简章信息,请点击2023年全国MPA招生简章汇总进行查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意识和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培养方向:公共服务、特大城市治理、公共组织管理。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23年拟招收29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主要采取周五晚上/周六全天授课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六、复试
1.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英语口试、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复试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2.复试时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七、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签署定向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八、学费及待遇
7万/人,分两次缴纳。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年度奖学金、科研精品决咨成果奖、优秀案例与优秀毕业论文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奖励。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九、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十、联系方式
其它相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本简章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单位代码:89631
联系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MPA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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