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考生备考,希赛网整理了2023年湖南工商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一、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招生专业
我校 2023 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9 月,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10 月,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3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湖南省内考点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时通过网上缴费,否则不能网上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10月,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 2021 年 12 月以前,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或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 2022年 11 月 15 日前(暂定)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hnsxyyzb@126.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经济类综合能力、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法律硕士、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考生自行通过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utb.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报考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七、调剂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将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核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
十一、学费
学费缴纳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执行,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十二、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时,凭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2.如相关规定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1.2023 年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动 态 会 及 时 发 布 到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http://gra.hutb.edu.cn),请考生查询。
2.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3.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569 号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校区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