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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海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责编:杨曼婷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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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供各位研考生查看。

河海大学建于 1915 年,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211 工程”重点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正式下达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 1 )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公 网 网 址 : https: //yz.chsi.com.cn, 教 育 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1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试

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④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五、学制、学费、奖助学金与校区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3 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2 年或 3 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2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学校按照和江苏省的规定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学费。

学校设立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校有三个校区,南京西康路校区、南京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具体专业所在校区详见招收专业目录备注。

六、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 2022 年计划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 30 名(具体专业详见招收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报考条件:符合第二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取得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将单位委托培养函、专家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报名(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报名点报名、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招生计划以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以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4.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拟招生 10 人(招生计划以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对应专业及方向)。联合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5828895)。

5.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1 号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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