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希赛网整理的2021年清华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MPA复试分数线、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复试形式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帮助。
1.公共管理专业(125200)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
(1)公共管理(MPA)复试分数线
初试总分不低于215分(单科:“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二”成绩不低于5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MPA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10分,单科线不降。
符合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于3月16日15:00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签名须手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mpa@tsinghua.edu.cn)。
(2)公共管理(新疆MPA)复试分数线
新疆MPA复试分数线按照清华大学研招办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疆MPA项目)复试基本分数线。
2.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0分)=初试总分(满分300分)+面试成绩(100分)×7(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成绩需合格)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核成绩合格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的权重加总后按照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其中专项计划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3.网络远程复试说明
受疫情影响,此次复试拟通过网络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具体视频会议软件及下载地址另行通知),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考生一般需采用“双机位、双摄像头”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台带摄像头的设备(建议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电脑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手机/平板电脑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电脑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复试时不得使用耳机。
建议两台设备使用不同的网络,例如一台用有线网络或Wi-Fi,一台用4G/5G移动通信。如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请根据学院安排的候场时间和复试时间总长度,确保移动设备流量、电量充足,有必要时提前备好手机支架。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教学办反映,做好沟通。
4.复试时间、形式安排及注意事项(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网络远程面试等)
(1)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测试
MPA考生资格审查与测试时间:2021年3月18日(周四)
新疆MPA考生资格审查与测试时间:2021年3月23日(周二)
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测试与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环节合并,考生应按学院通知要求时间和形式,登录指定视频会议软件,逐一进行软硬件测试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约需20分钟)。在远程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出示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历者还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学院工作人员核验证件后,考生远程宣读《清华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提交方式与时间详见“6.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网络远程笔试
MPA考生网络远程笔试时间:2021年3月19日(周五)下午
新疆MPA考生网络远程笔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周三)下午
考生登录指定在线笔试平台、监考平台参加笔试。
笔试考核说明:时间为15分钟,题型为时事政治选择题、简答题(无范围、无推荐书目)。笔试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笔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无效。
(3)网络远程面试
MPA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周六)
新疆MPA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时间:2021年3月25日(周四)
考生登录指定在线面试平台、监考平台参加面试,每名考生面试主要流程为:身份核验签到(5分钟)、抽题阅题(5分钟)、面试考核(20分钟)。
面试考核说明:包括个人陈述、回答面试试题及评委提问,面试试题题型为公共政策与管理案例分析题,评委会主要侧重于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查,重点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生的分析思路、表达逻辑性、领导力潜质、对工作经验的反思与认知程度及临场应变能力等,以及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学院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考生须提前预留参加网络远程资格审核与软硬件测试时间、网络远程笔试与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具体时间段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联考报名预留电子邮箱、保持手机通畅)。
5.缴纳复试费提示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yz.tsinghua.edu.cn)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6.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资格审查(与软硬件测试环节合并),并设置考生诚信承诺书宣读环节。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者还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电子版“个人自述”提交:考生须于3月17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个人自述”(PDF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个人自述”)。(通过电子邮箱提交,邮箱地址为mpa@tsinghua.edu.cn,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相同)。
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考生须于3月19日17:00前提交纸版“资格审查材料”。(建议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快递邮寄,备注“MPA项目/新疆MPA项目”,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黄老师收,邮编100084,电话010-62794348)。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放置,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其他说明
(1)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清华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附件2),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清华大学研招办及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达到复试分数线而我院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院)调剂单位。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联考考生不得调剂。
(6)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8.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考生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及学院网站(/xwjy/mpa/)MPA栏目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学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2)异议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者,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北京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4348 传真:010-62783627 黄老师
学院咨询、申诉邮箱:mpa@tsinghua.edu.cn
研招办申诉邮箱: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原文链接:http://www.sppm.tsinghua.edu.cn/xwjy/mpa/zstz/26efe48977ce076501783029e98d00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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