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52年山东农学院成立时设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随着文科教育在学校的发展壮大,1988年3月马列主义教研室更名为社会科学部,1999年6月撤部建院,更名文法学院。2011年3月,文法学院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独立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形成专业型教育的文法学院。2018年9月,文法学院更名为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是一个综合性的文科学院,包含法学、公共管理、中文和工商管理四大一级学科。设置法学、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秘书学、文化产业管理五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800余人。设置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MPA)和社会管理与政府法治、经济法、农业史等二级硕士点,在校研究生170余人。学院设置6个教学机构:法学系、行政管理系、中文系、城市发展与管理系、文化产业发展与管理系和文法实验教学中心;设置三个研究中心:山东农业大学地方政府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山东农业大学农业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山东农业大学创意乡村研究中心(泰安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院承担山东省农业历史学会和山东省法学会农事法研究会的秘书处工作。
学院现有教职工65人,其中专职教师54人。专职教师中有教授12人、副教授22人、讲师1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7人。学院重视社会科学研究,以农村社会发展和治理为研究特色,形成了“地方政府和基层社会治理”、“农事法”、“农业历史文化与创意乡村”三大优势研究领域。“十二五”以来学院教师主持社科基金8项。学院重视实践教学,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泰山区人民法院、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岱岳区人民法院、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五莲县人民法院、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泰安市档案局、岱岳区大汶口镇政府、临邑县兴隆镇政府、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公共管理硕士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共管理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和的大政方针,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2)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各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借助计算机进行公共管理的科学研究;能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专门的公共管理工作。(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进行中外文互译和撰写学术论文,能基本听懂用外语所作的本专业学术报告,进行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4)身心健康,具有强健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处事乐观,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毕业生成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管理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主要面向公共部门招收在职人员。
报考条件
各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17]9号)有关规定。
报名与考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具体日期及流程按照山东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具体时间以确定的时间为准。
(2)复试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3)复试地点: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录取与培养
1.学校将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学制三年,培养费用按照规定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按照学校及学院规定,可申请各类奖学金。
4.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