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是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高等政法大学,2018 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75 万余平方米, 设有 22 个学院(部),180 余个科研机构。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12 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 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 A 级,政治学获评 B 级;2018 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 A 档;2018 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21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1745 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 935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810 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9 年 9 月 1 日以前毕业)者;B、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以上);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 1、2、3 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1 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包括“ 研究生支教团” 推免生) 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s://yjsbm.ecupl.edu.cn/yjszs_xsb/)报名。所有推免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通知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s://yjsy.ecupl.edu.cn)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到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 2020 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0 年12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 100 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二)复试
1.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第二年的 3 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
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 0.8 万/年;
(二)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培养费为第一学年 2.4 万元,第二、第三学年各 2.3 万,合计 7 万元。
七、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40%,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非全日制会计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三)如遇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 1575 号 17 号楼 103 室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传真:021-62071885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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