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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责编:杨曼婷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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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MPA)是我国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在一些重点院校新开设的专业学位。

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24所院校之一,学校自2001年起开始招生,于2006年11月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合格评估,取得了优秀成绩。

一、招生概况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7)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 报考条件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六、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最终确认方式以我校公布的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根据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认证机构(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向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备案。相关证明材料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报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根据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9. 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1.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3.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对我校考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予以配合。

4. 初试成绩一般在2021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八、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

2. 2021年我校材料学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招生,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材料工程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单列,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4. 2021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将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

5. 2021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6.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7.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学制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十一、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校不提供住宿,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更多详细内容点击下方附件查看。

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ls

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MPA专业学制及学费.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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