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历经117年办学历程,山西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工并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之一。2014年,具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学科结构进一步完善。2016年,成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山西省出台了支持山西大学深入实施“1331工程”,对标“双一流”率先发展的意见。2018年,成为和山西省政府合建的“部省合建”高校,实现了从省属高校到部建高校的历史跨越,办学资源、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大幅提升,迈上了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新平台。我校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24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5个。我校现有博士生指导教师341人,硕士生指导教师1368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419人。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和单独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招收硕士研究生类别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类。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我校2020年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术型专业91个,专业学位类别24个(包括37个领域),具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名额和考试科目等参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为“30”以前的代码即为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本年度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招生计划约2000名,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2、推免研究生占用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我校除旅游管理、教育管理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0年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10个(全部为专业学位),招生计划500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名额和考试科目等参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30”及之后的代码即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大部分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我校单独考试计划为5名。
(五)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专业学位专业(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专业学位专业(学术型专业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15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对考生报考的其它要求具体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并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招生目录备注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和“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的专业,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五、考试
(一)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在2020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办法和程序请于初试分数线公布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w.sxu.edu.cn)查询。
六、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政策确定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的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具体学制请查看山西大学研究生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zysz/index.htm)。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二)学费
我校研究生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后的标准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专业设置——山西大学专业学位专业设置及学制学费一览表。(三)奖助体系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关具体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奖助体系下有关文件。
欢迎访问山西大学主页:http://www.sxu.edu.cn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山西大学研究生院:http://gs.sxu.edu.cn单位代码:10108学校名称:山西大学研招办E--mail:yzb@sxu.edu.cn电话:0351-7011714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邮政编码: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