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文件、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在严格遵守《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基础上,政法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补充,特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暂不对外公布)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纪检委员:
秘书:
二、学院成立成立五个复试学科组(名单暂不对外公布)
第一学科组(法学0301)组长:
第二学科组(行政管理120401、社会保障120404)组长:
第三学科组(法律硕士035101、035102)组长:
第四学科组(社会工作硕士035200)组长:
第五学科组(公共管理125200)组长:
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方式、时间
1、复试方式:所有专业均采取线上复试。
2、线上复试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平台:腾讯视频
3、复试时间:各学科组复试时间从5月13日开始,两天之内完成。
五、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测试(50分)(公共管理专业,其他专业除外)
公共管理硕士须进行政治理论测试,采取考核形式是线上抽题问答、交流,分值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分值为3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英文文献阅读,现场抽题、考生朗读并回答问题,英文对话等。
3、综合测试(120分)
(1)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通过与考生交谈、询问的方式来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平时学习工作的表现(如学习成绩、毕业论文、奖惩情况、科研成果等)以及综合素质等。
(2)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采取考核形式是抽取专业试题题签回答问题。
(3)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综合测试,分值为12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考核及程序要求
1、复试学科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组的复试,是本学科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学科组长负责选拔政治素质好、为人公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优先),组建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学科组组长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复试文件,了解复试要求,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复试学科组组长将本学科操作规程上报学院备存、核准。
3、复试学科组组长(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复试考生身份审核验证,确保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4、每一个复试小组必须有一位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的老师(可以由复试小组成员兼任),有一位负责在线抽题的老师并做复试文字记录。
5、考生完成综合测试后,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6、每个复试小组必须提前准备好复试题签,题签的题量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按1:2—1:3准备。
7、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8、若同一个学科复试组下设立若干复试小组,则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安排、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9、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测试及英语测试完成后再加试两门相关科目(题目内容必须与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面试,面试题签对应加试科目内容。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专业测试科目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考试名称 考场名称 考试开始时间 学生专业
MPA复试第一组 zf01 2020-05-14 08:00 MPA(非全日制)
MPA复试第二组 zf02 2020-05-14 08:00 MPA(非全日制)
社会工作复试第一组 zf03 2020-05-13 08:00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复试第二组 zf04 2020-05-13 08:00 社会工作
法学、法硕法学复试 zf05 2020-05-13 08:30 法学、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复试 zf06 2020-05-13 08:30 法律非法学
行管、社保、公管复试 zf07 2020-05-13 13:30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
为保证线上复试顺利进行复试将组织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如下: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1日下午2:00
社会工作:11日下午2:00
行管、社保、公管(全日制):15:30
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12日下午2:00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九、拟录取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凡是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其他专业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5、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6、调剂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研招办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调剂录取手续,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7、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单独排名录取。
8、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
十、公示网址:http://zf.jxnu.edu.cn/
十一、申诉渠道
政法学院:0791-88332890 88120680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校纪委:0791-88120026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