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就学院2020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形式
采取考生网络视频远程面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复试平台,备用平台采用腾讯网络会议。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平台登陆方式为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复试操作说明见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
辅助平台为腾讯网络会议。各专业腾讯网络会议登录方式和操作说明见各复试专业QQ群文件。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硬件要求。考生需要确保复试环境满足“双机位”要求,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建议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win7/win10系统)和1部智能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和支付宝APP),并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本人前方约30-40cm距离处,用于拍摄考生免冠半身图像,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位于考生右后方1米,45度拍摄复试环境,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能够覆盖考生复试环境和考生前方区域(包含电脑屏幕区域)、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复试画面像素不低于720p;设备工作正常,电量充足(建议连接电源)。如没有笔记本电脑,可以使用台式电脑,并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能使用耳机)。
2.网络环境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建议同时使用高速宽带和4G流量两种模式,如出现网路故障可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模式继续复试。
3.空间要求。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2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空间要求光线明亮,不逆光;环境安静,语音清晰、流畅、不卡顿。
4.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环境。
二、复试时间及资料准备
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如下:
考生复试清单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
(3)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须在复试前将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4)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不再提供相关证明。
3.其他相关材料:
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个人简历、能体现学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证书,在校期间科研经历,毕业论文,社会服务等。
以上材料的PDF电子版或扫描/照片件请于5月15日前发至zzyyjs1@snnu.edu.cn邮箱,所有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大小在20MB以内),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本科学校+报考专业
三、复试流程
1.登录复试平台,准备软硬件环境。考生应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安排,提早登录复试平台,熟悉复试平台使用方法;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复试相关材料。
2.测试复试平台。
16-17日,学院会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平台模拟和演练,测试平台可靠性、稳定性,及时解决复试演练中遇到的问题。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复试前单独安排复试培训、模拟演练。各专业具体安排见QQ群通知。
3. 候考及复试。
复试前,考生确保网络和电话畅通,等待复试连线通知。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学院各专业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公示。最终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五、调剂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和推免生缺额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学院将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报考学院专业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学院按照公布的复试办法,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审核批准。
七、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复试视频、音频的;
(3)复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的;
(4)变造或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复试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未尽尽事宜,以《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spg.snnu.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文澜楼C段1层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15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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