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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MPA录取规则

责编:彭静 2020-07-08
根据笔试及面试的成绩,录取方式分“考前预录取”和“考后录取”两种:

1)考前预录取

① 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线为A类线。获得预录取资格,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线A线的考生,预录取资格可保留1年。未参加当年初试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不予保留。

②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可在预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初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线的情况下,按照考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获得有效预录取资格。

未通过递补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后复试录取程序。

2)考后录取,以下三类考生可进入考后面试:

①初试成绩达到清华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但未获得“预录取资格”或未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的考生;

②初试成绩达到清华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但未递补成功的考生;

③初试成绩达到清华MPA复试线,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参加考后面试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70%)和笔试成绩(30%)加权进行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拟录取考生在报考信息真实性复查通过后获得正式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提交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并签署录取协议,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1年7月,入学时间为2021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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