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近。
接收专业:
学术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会计学。
专业型: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只接受本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的学生)、金融硕士。
三、接收程序
(一)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申请者可通过以下方式预报名:
1.预报名
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upc.yanzhao.edu.cn/kspt),点击“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无须上传资料),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
我院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之后请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平台正式报名。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复试
对通过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学院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
3.复试确认
对通过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已参加学院复试的同学无须再参加复试,但需要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复试确认。 我院9月底、10月初根据审核结果,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参加入学体检。
5.录取
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含本校内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2点前(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填写报名志愿,当天17点前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
四、时间进度
1.2023年9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2023年9月6日至9月25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预报名。
3.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已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为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4.“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单位录取功能关闭后,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注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均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五、学制及有关事宜
1.基本学制:3年
2.学习方式:全日制
3.培养地点:山东青岛
4.住宿:推免生统一安排宿舍。
六、奖学金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学生资助-奖助学金专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 2024年 9月 1 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532-86983292 程老师
原文链接:https://sem.upc.edu.cn/2023/0907/c19374a41116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