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2022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2. 学习方式、学制与学费
报考流程
复试与体检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试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一般包括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学位授予
凡完成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获颁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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