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资助政策(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
五、招生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稳定规模,注重质量;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六、报考条件
全国统考生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需符合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学费、学制及学历学位证书
学术型硕士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每学年学费8000元;各专业型硕士学习方式及学费见下表:
注: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按学校要求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均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等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章及第六章;我校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加试。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复试与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四)学校2021年度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15名(具体计划数以批复为准),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欢迎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