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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邮电大学MEM复试要求

责编:彭静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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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复试,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提升生源选拔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学校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学校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学校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第一志愿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具体调剂要求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调剂系统将于2020年5月20日左右开放,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相关专业调剂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对于符合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研究生院网站将分批次公布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鉴于2020年特殊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兼顾考虑重庆市及南岸区疫情防控要求和报考我校考生生源情况,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1. 此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推荐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之一(中国移动的“云考场”远程网络面试平台)。复试前,研究生院会同校信息中心对所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满足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

2. 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为考生提供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操作手册。考生务必认真学习该手册,熟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所需面试设备(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即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面试推荐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另外配置一台手机进行摄像)和相关要求。考生要遵守学校的保密要求、考试纪律和诚信复试等相关要求。

3. 坚持分批次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生源选拔公平公正。

(1)5月14-18日,组织达到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录取工作。

(2)5月20日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有调剂需求的相关专业/方向所在学院按要求做好生源调剂工作,调剂考生数量达到要求后,在研究生院协调下对照第一批复试形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视第二批复试考生人数和调剂情况确定)。

(3)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拟在5月底前完成。

4. 相关说明

考生如果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希望考生通过亲朋好友、所在地政府、街道和村镇组织、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方式获得帮助支持,以及通过镇(县)能提供网络和电脑条件的宾馆等低成本方式解决远程网络复试。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考生实在无法解决远程复试条件的,请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说明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目前所在地(到县级以上)、个人联系方式、情况说明等,发至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四)复试内容与组织实施

1. 复试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由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等三部分构成。

专业科目测试按照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题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因疫情防控要求,专业科目测试不再沿用历年笔试方式进行,2020年以限时开卷测试、限定题目自我汇报展示的形式进行。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分别独立判定成绩),该项统称为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参照专业科目测试方式进行。

2. 组织实施

(1)试题发布与考核

专业科目测试试题、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试题分别用不同密码加密。试题密码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情况用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前发给考生并予以确认(未收到回复的考生,学院安排及时联系)。

试题发布:

A. 专业科目测试试题由各招生学院于2020年5月14日13:50-14:00选择合适方式发布给复试考生,并确认。

B. 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由需要加试该科目的招生学院于2020年5月14日18:50-19:00选择合适方式发布给复试考生,并确认。

试题答卷回收:

考生答卷须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方向)、科目信息等。

A. 专业科目测试试题答卷回收时间:2020年5月14日17:00前,考生将答案发至招生学院指定的收件地址。

B. 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试题答卷回收时间:2020年5月14日21:00前,考生将答案发至招生学院指定的收件地址。

面试前,考生针对专业科目测试的试题答卷进行5分钟以内的汇报展示。

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采用合格制,即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成绩。面试前,考生针对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同样需要分别进行5分钟以内的汇报展示。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复试工作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其中考生专业科目汇报展示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但对于需要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科目的考生,在面试前还须对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分别进行5分钟的汇报展示。

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分别独立评定成绩。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独立评分,5位面试组老师评定成绩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成绩。

(3)相关保障

复试前,学校会发布各学院复试期间的紧急联系方式,以便考生在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时,能与招生学院保持联系。

(4)技术故障的处理

复试过程中,如果考生端出现技术故障导致复试无法进行,面试小组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同意后可启动该考生的二次复试工作,具体由招收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过程中,如果学校端(包括技术平台)出现技术故障导致复试无法进行,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复试应急方案,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告知考生。

(五)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在9月新生入学后集中统一安排。由校医院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六)考生身份核验

我校复试考生的身份核验严格按照的“四比对”要求执行,即进行“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比对。考生身份核验按照招生工作时间分成三个阶段,严防复试替考和弄虚作假。

面试时,候考秘书通过要求考生进行视频展示的方式,要求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签字或者手抄签字)等材料进行展示,对考生身份进行初步核查。

拟录取时,充分利用学信网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平台进行再次核查。对平台校验不通过者,要求考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签字承诺与原件相符合)、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如不能按期按要求提供者,学校可取消该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开学报到时,各招生学院还需严格审查所有新生(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报告、学位报告)等,并提交纸质版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如不能按要求提供者,学校可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七)复试结果公布与复核

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复试结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复试成绩存疑,可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形的,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认定后方可更正成绩,并重新计算总成绩。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八)拟录取与公示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实行百分制。考生初试成绩与考生复试成绩的权重设置为1:1,即在考生总成绩中,考生初试成绩占50%,考生复试成绩占50%,即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满分成绩)X 50 +(考生复试成绩/考生复试满分成绩)X 50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二)考生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考生“英语”成绩+考生“业务课一”成绩+考生“业务课二”成绩或者考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考生“英语二”成绩”。

其中,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满分如下:

1.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4)为300分;

2. 其他专业总分为500分。

(三)考生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考生“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成绩+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

其中,各部分的满分如下:

1. 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成绩为100分;

2. 综合面试成绩为100分;

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为20分。

考生复试成绩总分满分为220分。

(四)加试科目

1. 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4)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满分为100分。考生该项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2.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该项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五)合格分数线

由学校划定“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及加试科目的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复试费用标准

(一)复试费: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每生每项50元,同等学力、结业证考生250元/生,其余考生150元/生。复试费由财务处收取。考生于5月13日前通过重庆邮电大学报名缴费系统进行缴费。学校研招办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2020年研究生复试报名远程缴费操作流程》。

(二)体检费:入学体检时缴纳,由校医院收取。

五、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规则

1. 复试合格者,参加总成绩排序。拟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考生初试总成绩;

(2)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考生复试成绩;

(4)考生复试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成绩。

2. 第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根据计划数分别拟录取。

3. “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加试科目任意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公示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网址http://yjs.cqupt.edu.cn/),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录取

通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经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通过组织的录检后方为正式录取库,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签发正式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四)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新生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另行通知)未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学籍学历无法通过录取检查者;

4. 弄虚作假者;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等。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入学后取消学籍

1. 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

2.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需要准备材料清单

1. 《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签字或者手抄签字);

2. 《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3.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 大学期间成绩单(不做要求);

5. 身份证原件;

6. 准考证;

7.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不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电子版应在复试候考阶段展示给报考院系,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纸质版供院系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须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寄达研招办。请下载附件

七、附则

纪检监察室对2020年研究生复试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受理违规违纪的举报、投诉。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为023-6246013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3-62460038,投诉邮箱:yanzb@cqupt.edu.cn。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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