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需要了解管理类联考最新考试动态与招生资讯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文。希赛网为您提供全面清晰的报考参考,助力广大考生顺利上岸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考点代码:3112)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 2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 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7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 4 个全国重点实验室、5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计划
本年度招生专业、学制、招生计划数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大学 2027 年学术 / 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shu.edu.cn/)。我校 2027 年招生专业计划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根据 2026 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录取时可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和当年生源情况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须在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①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单(成绩≥425 分);②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 1 篇(第一作者)。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复试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除满足上述(一)款条件外,还须符合对应专业学位的报考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须符合: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关于统筹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的若干意见》(教研〔2014〕2 号)文件要求。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详见《上海大学 2027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8817.htm。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及报考点公告为准。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提交报考材料时,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妥善保管好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
(三)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及时间: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7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提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本简章第四条。加试科目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提前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
(八)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学习方式、学制与校区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研究生培养校区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 ×50%+ 复试成绩 ×50%),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二、学费、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公示文件。
(二)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助” 岗位津贴等。奖助相关政策可查阅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以及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则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六)本简章由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五、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yjszs.shu.edu.cn/邮箱:yzb@oa.shu.edu.cn 微信公众号:shu-yz(上海大学研招) 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通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44
原文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8904.htm
常见问题
Q上海大学是双一流高校吗?
Q报考上海大学研究生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Q上海大学MBA等管理类专硕有什么特殊报考条件?
Q上海大学研究生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Q上海大学研究生复试比例和考核内容是什么?
Q上海大学研究生的学费是多少?
Q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上海大学能安排住宿吗?
Q如何查询上海大学最新的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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