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需要了解管理类联考最新考试动态与招生资讯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文。希赛网为您提供全面清晰的报考参考,助力广大考生顺利上岸
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经、管、理、工、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自1986年开始启动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科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翻译、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2018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队列并与北京交通大学共建,与首都经贸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36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9名,校外产业导师近700人,为研究生高质量培养提供了保障。近些年,毕业生主要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京东、顺丰、小米等知名民营企业,部分学生进入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深造。
二、招生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级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简章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其他要求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1256)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名。推荐免试生接收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简化考生报名程序,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登录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报考点网站,认真阅读《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了解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
(2)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照报考点的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考生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报考照片。报名期间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完成核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招生单位审核
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所有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在报名系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作“审核不通过”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
3.报考点审核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研招网发送的微信、短信提醒以及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bwu.edu.cn/)发布的《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我单位不组织破格复试。
6.调剂考生复试参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二)录取
1.我校根据上级批复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
2.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我校(户口关系可自愿转接)。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5.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积极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八、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
我校专业型硕士学制为两年至三年,其中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国际商务(025400)、法律(法学,035102)、英语笔译(05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学制为两年;法律(非法学,035101)、计算机技术(085404)、控制工程(085406)、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交通运输(086100)、道路交通运输(08610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学制为三年。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以《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为准。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详见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公示。
(二)奖励制度
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用于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详见《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
(三)助学制度
1.国家助学金:助学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2.勤工助学: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生活补助300~800元/月。
上述奖励制度和助学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生的奖励政策以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和发布为准。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在读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主校区及其他分校区(富河园校区、右安门校区、果园校区等)之间,统筹开展培养和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内住宿实行申请制,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统筹安排。
十一、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习期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毕业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1.我校只接收全国统一考试(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2.我校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的复试考察及日常培养。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电话:见原文
联系邮箱:yjsbzs@bwu.edu.cn
研究生招生官方网址:https://yjsb.bwu.edu.cn/
原文链接:https://yjsb.bwu.edu.cn/info/1020/4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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