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考生须提交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免初试证明材料的通知
关于部分考生须提交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免初试证明材料的通知已发布。需要了解管理类联考最新考试动态与招生资讯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文。希赛网为您提供全面清晰的报考参考,助力广大考生顺利上岸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符合规定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信息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免初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现将相关政策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及材料要求
(一)初试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项目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工作单位在职证明(需明确单位所在地、考生身份、考生入职时间、目前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毕业后定向就业意向)和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三)免初试政策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
(3)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6年3月20日17:00之前,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kuyzb@163.com,文件请命名为:“申请的具体类型(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准考证号-姓名-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将结合有关部门初审结果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
原文链接:https://yzb.nankai.edu.cn/2026/0317/c5508a59089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