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各招生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已完成,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通知》《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调剂工作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三批)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名单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反映相关问题。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0786777;邮箱:yjszsb@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邮箱:jjjc@hebtu.edu.cn。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相关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拟录取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配合我校做好录取检查、调档、党团关系转接、录取通知书邮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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