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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23年金融MBA复试方案

责编:邓淇文 2023-04-27
资料领取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125100工商管理(金融MBA)

学院分数线:167(单科执行学校线)

统考招生计划数: 20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学院主页-通知公告。

网址:http://www2.scut.edu.cn/economy/24697/list.htm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和现实表现复审表,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等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10:00-11:00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0号楼北座305/306室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查。

(2)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现实表现复审表。

4.领取复试流程表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流程

(1)专业课笔试:3月25日 下午13:30-15:30。

大学城校区B10北座203/205,请考生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2)面试:3月26日 上午8:00/13:00。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在B10一楼中间过道走廊公告栏查看面试分组,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到场。

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考试面试结束后,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100分)

997|金融管理综合。考试大纲请查看如下网址:http://www2.scut.edu.cn/economy/2023/0313/c24697a493619/page.htm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时间5分钟。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本项测试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分)

时间15分钟。考生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汇报完毕后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面试试题进行作答,此后评委和考生进行现场问答交流,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4)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政治考试题目: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请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谈你的理解。

具体要求:考生根据题目撰写一篇短文,自拟题目,字数1000字左右,短文需要使用经济与金融学院政治理论答题纸,请单面打印。

下载地址:http://www2.scut.edu.cn/fmba/32362/list.htm

手写,并于3月25日现场报道时提交纸质版。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3(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 3月28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 ①参加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在提前面试中获得“优秀”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

②参加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在提前面试中获得“良好”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当年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与“正常批复试”考生一起,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③正常批复试考生,与提前面试中获得“良好”评定的考生一起,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咨询和投诉

1.咨询电话:020-39380703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020-39380768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mVP1Rp0Y2CZkt08Dlt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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