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文件精神,学院将继续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 2023 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录取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 学院院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谷炜
副组长:武森、范小华
成 员:黄晓霞、倪宇、杨志达、杨建华、马风才、肖明、王未卿、张剑、冯梅、何枫、王琛
秘 书:黄忱、孟丹
主要职责为:
1、审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
2、遴选学科复试专家组成员,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3、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
4、审查复试录取结果,研究复试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复试录取的公平、公开、公正。
6、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并解释。
(二)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分党委秘书、辅导员等作为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内容、选拔标准和专家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同一单位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及选拔标准。
3、做好复试科目命题、试题试卷、评分标准、专家评分表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4、组织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及复试工作人员开展纪律和业务培训。
5、做好复试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复试分组、考场安排、信息发布通知等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复试各个环节正常进行。
6、组织复试专家组开展复试工作,及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并按应急工作预案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策进行妥善处理。
7、做好复试结束后成绩统计、核对、上报、信息公开、调档和政审等工作。
(三)成立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应按照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开展本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专家组至少由 5 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且至少 1 人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四)成立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按复试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命题小组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组成,并保持相对稳定,每位命题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命题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应对外保密。所有参与复试专业课命题(审题)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任何有关复试专业课考试的补习、讲座和辅导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不得接受有关试题内容方面的咨询,且均须签订“涉密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复试专业课试题的命题、审题、印制和评卷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我院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调整如下:
招生专业 | 学习方式 | 专项计划 | 现拟招计划 | 已录推免生 | 现拟招统考计划 |
020204 金融学 | 全日制 | 无 | 16 | 10 | 6 |
020205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无 | 13 | 7 | 6 |
020206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无 | 8 | 5 | 3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无 | 34 | 23 | 11 |
120201 会计学 | 全日制 | 无 | 15 | 12 | 3 |
120202 企业管理 | 全日制 | 无 | 25 | 16 | 9 |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全日制 | 无 | 14 | 7 | 7 |
各专业招生计划后期如有调整,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复试资格和条件
(一)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拟招统考计划 (非专项计划) | 一志愿上线复试人数 | 复试比例 | 是否调剂 |
1 | 020204 金融学 | 348(48,72) | 6 | 9 | 150% | 否 |
2 | 020205 产业经济学 | 350(48,72) | 6 | 7 | 117% | 否 |
3 | 020206 国际贸易学 | 346(48,72) | 3 | 3 | 100% | 否 |
4 |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85(47,71) | 11 | 15 | 136% | 否 |
5 | 120201 会计学 | 358(47,71) | 3 | 4 | 133% | 否 |
6 | 120202 企业管理 | 372(47,71) | 9 | 11 | 122% | 否 |
7 |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71(47,71) | 7 | 10 | 143% | 否 |
(二)符合特殊政策加分考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向校研招办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验,核验无误,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的,可以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
复试前,一志愿考生需在 3 月 23 日 24:00 之前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jsy.ustb.edu.cn/ksxt/logon)进行复试信息确认, 并按提示缴纳复试费。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均需登录(http://zsxlcp.ustb.edu.cn/)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测试系统中用户名为考生 15 位准考证号,密码为“ustb”+考生 8 位生日数字(如 ustb19970101),输入后点击“登录”。进入“我的测评”页面,逐一完成以下测试后,提交问卷,保存成功退出即可。测试所需时间 10 分钟左右。
注意:①每个量表完成后都应按照提示保存提交,每个量表仅一次测试机会,请认真对待;②偶遇短时间内无法登录情况,可能是设备本身原因或网络拥堵原因,请稍安勿躁,稍后尝试;③如果做某项测试过程中出现死机等现象,请重新登录测试即可。测评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在“复试信息确认”时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复试审核材料电子版(仅支持上传PDF 格式),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清楚。我院安排专人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登录系统下载复试通知单(3 月 24 日12 点后),我院学术型硕士各专业均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试通知书验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未携带相关证件者禁止参加复试)。
4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报到:3 月 27 日 13:30-13:55 笔试:3 月 27 日 14:00-16:00 综合面试:3 月28 日8:30-11:30; 14:00-17:00 |
报到:经管楼 313 笔试:经管楼 313 综合面试:经管楼 1009 |
无 |
5 |
会计学 | 报到:3 月 27 日 13:30-13:55 笔试:3 月 27 日 14:00-16:00 综合面试:3 月28 日15:30-17:00 | 报到:经管楼 313 笔试:经管楼 313 综合面试:经管楼 905 |
笔试需携带计算器 |
6 |
企业管理 | 报到:3 月 27 日 13:30-13:55 笔试:3 月 27 日 14:00-16:00 综合面试:3 月28 日14:00-18:00 | 报到:经管楼 313 笔试:经管楼 313 综合面试:经管楼 1109 |
无 |
7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报到:3 月 27 日 13:30-13:55 笔试:3 月 27 日 14:00-16:00 综合面试:3 月28 日14:00-18:00 | 报到:经管楼 313 笔试:经管楼 313 综合面试:经管楼 1105 |
笔试需携带计算器 |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面试、心理健康与思想品德素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专业水平考核满分 100 分,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 120 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查看上述复试安排。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潜质、科研能力,毕业论文,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100 分,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首先进行个人汇报,约 5 分钟,汇报结束后考官提问,考生作答,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考官可继续提问。总时间约 15 分钟。
主要考查考生使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外语水平考核满分 50 分,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分为英语自我介绍和英语问答两部分。考生首先进行英语自我介绍,约 2 分钟,其次考官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考官可继续提问。总时间约 5 分钟。
1、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3%,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67%。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 10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00 分,外国水平考核 50 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低于满分的 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后一周左右,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院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6、拟录取考生将《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盖章后原件寄至本学院党委办公室。
8、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后续通知。
9、考生凭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寄达我院党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经管楼 802),档案接收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447。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学校和学院成立督导巡视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复议制。复试成绩公布后的 3 天内,考生可向学院实名申请成绩复议,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专业名称+申请复议,申请复议邮箱: jgms@manage.ustb.edu.cn,复议结果在 7 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4、监督举报电话:研招办 62332484,经管学院 62332447;邮箱:研招办yzb@ustb.edu.cn,经管学院dangwei@manage.ustb.edu.cn。
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1、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sem.ustb.edu.cn/xwzx/tzgg/63164e00b696451a93885c8f7b68ddb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