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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2年MBA复试通知

责编:张雪丹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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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做好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防疫形势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确保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对考生科研培养潜力的考核。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确保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特成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梁 冰

副组长:周志强 马修泉 徐 平 于海臣

成 员:叶玉清 尹忠恺 于国君 王 东 王 健

王 皓 巩玉发 刘海卿 孙振江 纪成君

李 玲 李 健 李宝库 杨 帆 杨 鑫

杨绍斌 沈学利 宋子岭 张明健 金国峰

单亚飞 赵丽娟 赵国强 南敬昌 祝会忠

袁振安 贾宝山 唐巨鹏 陶宏科 寇玉生

彭继慎

秘 书:邢 锐

(二)复试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 长: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两校区复试工作(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

2.副组长:周志强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负责两校区复试协调等工作指挥,直接负责阜新校区复试工作指挥;马修泉副组长负责阜新校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徐平副组长负责葫芦岛校区复试工作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指挥;于海臣副组长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3.成 员:协助副组长做好各相关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疫情防控、纪检监察及复试录取期间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书记为双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数量确定具体小组数量),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外语水平测试小组构成,分别设组长、秘书各 1 名。其中专业(学科)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 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 1 名基础外语教师和 2 名专业外语教师组成。

3.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各学院负责电话通知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相关事宜,并做好通知结果记录;复试考生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制定并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执行。实施细则应包含复试日程、地点、方式、程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或业务要求、复试差额比例、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所占录取总成绩权重、录取规则和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等规定。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学院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复试工作方案及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应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三)命制复试试题

综合能力复试试题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自行命制和管理,要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要加强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管理,复试试题原则上不得重复使用。各学院要参照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材料管理。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进行。

(四)复试资格名单确定及复试比例

学校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复试资格线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并提供给相关学院,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最终由各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出计划数的专业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超出计划数 120%以上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 150%;其他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也要严把复试质量关,做到宁缺毋滥。

(五)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所有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4)身份证;(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6)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7)对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进行确认(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定向录取),如需更改须由考生提交更改申请,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按规定时间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各学院指定的专用电子邮箱内。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相关材料如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须及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前,学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不予学籍注册。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我校本年度复试工作提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拟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相关远程复试系统。

1.专业综合测试(80 分)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在 15 分钟左右;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外语能力测试(20 分)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实际需求具体制定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各学院要将复试情况如实填写在每位考生的《复试登记表》上。复试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合格),其中:专业综合测试 80 分(48分以上合格),外语能力测试 20 分(12 分以上合格)。各学院要根据远程复试方式特点结合本学科专业具体情况,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的形式以面试为主,也可以安排笔试,但要制定详细方案,确保网络远程笔试的公平、公正。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潜质。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复试小组不仅要考核考生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限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全面考查其政治情况。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安排

(一)学校信息化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网络运行;

(二)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并开展网络复试演练;

(三)各学院要及时对网络复试相关录像及图片留存保管;

(四)各学院要制定网络复试相关流程并在复试细则中公布;

(五)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应要求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一台用于在线复试,一台用于视频监控;

(六)考生复试前须出具本人签字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七)如开展闭卷笔试还应对相关考试环境及具体过程有明确要求。(如桌面保持整洁,不得查阅电子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等)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或放弃复试资格者,均不予录取。各学院根据要求计算复试成绩后以汇总数据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任一科低于学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均不予录取。

(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 30%。(即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70%+复试成绩*30%),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管理类联考考生此项计入总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六)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考试为 2 小时,试卷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合格成绩为 60 分,对于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由校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

七、调剂遴选原则

(一)根据分专业计划和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并及时发布;

(二)接收调剂分批次进行,每 12 小时为一批次,同一批次内申请同一专业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如超出调剂指标时,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其初试总成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差额);

(三)按批次先后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即不同批次申请调剂考生不做比较;

(四)各学院接收调剂生复试原则上需是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五)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按照调剂遴选原则制定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批准。

八、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3 月 22 日-29 日期间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

(二)各学院 3 月 22 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相关材料;并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登记表、复试成绩报告单、复试录像视频等材料于 4 月 20 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余材料在各学院存档备查。

九、政策宣传和咨询

(一)充分利用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各相关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复试调剂等相关信息;

(二)各学院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

(三)充分利用好各学院复试调剂咨询微信群、QQ 群等做好相关咨询答疑工作。

十、防疫防控工作方案和防疫应急预案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详见附件 1。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418-5110262

研究生院:0418-5110032;0418-5110021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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