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陕西省《关于做好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权益。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 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考生调剂至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兵器科学与技术),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A 类)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A 类)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 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我校将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相关缺额专业情况,在规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内,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3.对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对调剂考生择优遴选,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对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考生的专业性、学术性要求(含本科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及其他业务要求。
四、公示及拟录取
1.调剂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该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核验结果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此办法由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请查看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