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应考尽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原则,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疫情防控
复试过程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按照《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将考生和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复试方式
学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评委在河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视频室举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符合要求的视频操作场地参加复试。
对于网络远程复试,学校采用WeLink视频会议平台作为统一复试软件平台。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反馈。
四.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指导监督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网络远程复试服务小组”和“监督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五.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比例
2022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均为1:1.2。
2.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4.复试录取办法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复试录取办法由各单位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录取办法,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复试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六.复试时间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其中一志愿考生复试在4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见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录取办法。
七.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 网络通知: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 电话通知:各单位应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应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具体要求为: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等)。
没有及时接到学院(实验室、中心)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八.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
考生复试前,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专业知识面试等。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核需求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安排在每一位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测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内容为2022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时,可以网络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专业学位由学院自定。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2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时,可以网络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应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此项考试仅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设置)。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可以网络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特点,应优化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4.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权重的30-50%,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自定。复试的所有科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待调剂系统开通前另行公布)执行。
十一.拟录取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各单位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拟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巡视小组”,对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工作进行督导巡视;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形成三级全覆盖监督检查体系。
3.申诉及复议。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畅通申诉渠道,公布本单位申诉电话,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学校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4.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制定严格的复试程序和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