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网址如下: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二、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将于3月下旬正式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研招网(https://yz.ahnu.edu.cn)发布。近期各学院将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或研究方向)计划数和一志愿复试名单等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和报考学院的有关通知。
三、关于调剂
我校不接受考生“预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https://yz.chsi.com.cn/yztj/)。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和调剂安排将在我校研招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复试材料准备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所有材料合成一个压缩材料,并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正反面);
2. 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 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可忽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 政治审查表(附件1);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设备和环境要求
请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附件2),熟悉系统操作。
考生远程面试模式为双机位模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测试,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1. 硬件设备要求:一机位要求一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须配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或智能手机;二机位要求智能手机。
2. 网络要求:网络畅通,能满足视频要求(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
3.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复试场地。
4. 考生面试时上半身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如系统或网络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
5. 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手机应设置好“免干扰模式”。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6. 提前安装学信网远程面试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学院。
六、复试流程
1. 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应在复试前,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 缴纳复试费和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并于复试前在系统中支付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还。
同时,考生应当根据报考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复试系统中的考生联系方式为考生报考时填报,如有错误或更换请提前联系报考学院。
3. 进入候考室
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指定的候考室进行报到,确定网络复试顺序。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 参加复试
考生按要求进入面试间,完成双机位连线后,根据考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考核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遵守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考场。
七、违规处理
考生须诚信复试。请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师范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须承诺:复试过程中不录音、录像和录屏,不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在相关科目所有考生全部结束复试前不泄露考题信息。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和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各学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