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第二批)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浙工大发〔2020〕51号]、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恪守科研诚信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文科+X”多学科交叉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5.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5月15日11:30前,学生本人将《浙江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导师确认书》(考生在报考前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后签字)提交至学院建A509。
2.2026年5月15日学院根据考生学术潜力及报考导师招生指标情况,按照不低于120%比例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有考生同分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2026年5月18日,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接收专业与招生指标
博士点专业及指标如下:
学位点代码 | 学位点名称 | 当前拟招生指标 | 备注 |
081400 | 土木工程 | 3 | 含科研经费博士专项2个 |
注:实际招生指标由学院根据当年的生源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博士招生指标确定。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结合导师专项指标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如涉及导师调整,必须经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未满的导师、考生三方同意,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招生委员会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包括学术潜力考查、综合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三个部分,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学术潜力考查30分,综合能力考核50分,英语水平考核20分。
1.学术潜力考查
内容:考查申请人学术道德、读博意愿、兴趣及学术潜力(30分)
形式:由报考导师依据申请人的材料及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能力考核
内容: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和发展潜力等(50分)。
形式:申请人须向考核小组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家提问。每位考生考核15分钟,其中PPT不超过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PPT内容包括:
①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②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③科研计划报告,即对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与设想进行汇报。
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3.英语水平考核
内容:考核申请人英文口语能力(10分)和专业英文翻译能力(10分)。英语水平考核不提供参考书和考试范围。该部分考生考核时间总计不少于15分钟。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如有放弃,录取名单将根据综合排名依次替补。
七、申诉渠道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1-85290060 邮箱:sunzhe@zjut.edu.cn
八、备注
1.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科研经费博士专项导师:卢彭真